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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道路畅通、有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自2018年12月1日起,我县部分道路“交通违法抓拍系统”正式投入使用,该系统自动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将按照相关程序和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动抓拍的违法行为:机动车超速行驶、违反规定停放、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令标线指示(压黄实线行驶或调头)、逆向行驶、违反规定超车、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具体安装地点:
(一)智能球机:
1、城区北门沟路停车场处;
2、城区晟北市场十字路口处;
3、城区解放路中段现代商城处;
4、城区解放路中段中医院处;
5、岳东场岳坪街小学处;
6、岳东场岳坪街中学校门口左;
7、岳东场岳坪街中学校门口右。
(二)区间测速(双向):
1、苍溪县城至五龙镇方向,起点G212线916Km+550M,止点G212线907Km+100M。
2、元坝镇至歧坪镇方向,起点苍(溪)旺(苍)公路25Km+200M,止点苍(溪)旺(苍)公路38Km+100M。
(三)智能卡口:黄(猫)得(胜坪)线42Km+5M处(文昌场)。
三、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遵照执行。
特此公告
苍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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